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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经验解释与2020年后相对贫困治理取向
摘要:

中国在2020年消除了绝对贫困,解释中国绝对贫困治理的经验对于2020年后相对贫困治理具有重要价值。本文构建了一个贫困治理分析框架,试图从贫困问题、减贫战略、扶贫行动者、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构五个方面来分析和解释中国减贫实践。本文重点从“水平治理”与“垂直治理”两个方面来分析中国在绝对贫困治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治理结构。在水平治理层面,1978-2020年,中国形成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治理贫困的理念以及包括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和社会扶贫等在内的综合治理格局,还形成了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政治制度安排。“一中心与多部门协同治理”的模式,既覆盖了“贫”“困”的主要维度和问题,也保证了部门政策与国家战略的目标一致性和行动有效性。在垂直治理层面,“自上而下”的扶贫责任制与财政支持保证了减贫战略的落实;“自下而上”的扶贫创新推广机制以及贫困群体需求和意愿的传导机制也起到了较好的纠偏作用;扶贫成效考核评估与问责机制则具有“上下互动”的特征。2020年后,相对贫困治理需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加强水平治理,在产业、消费、要素市场等领域形成东西部大循环,发挥东西部各自优势;相对贫困的垂直治理则需更加鼓励基层创新并激励群众自力更生,以解决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作者: 王小林  张晓颖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六次产业研究院

 

关键词: 贫困治理  垂直治理  水平治理  相对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