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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集体统筹制”及其实践逻辑
摘要:

村集体是促进小农户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衔接的重要力量,探讨其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有重要价值。本文借助农业组织化的理论资源,构建“能力-载体-机制”的三维分析框架,以寿光市东斟灌村为例,探讨村集体如何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主体发挥作用。研究发现:面对小农户的产业发展困境,村集体依托服务型合作社,为小农户提供组织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小农户的现代化转型。服务型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可以概括为集体统筹制,村集体通过以农户需求回应为基础的服务统筹和以土地统筹经营为基础的农户组织化,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供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化的关键在于村集体对村庄社会的再组织,从而降低小农户获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成本与组织化难度。这种再组织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充分调动村庄社会的土地资源和社会资源,实现对村庄资源的整合,推动村集体的组织化能力建设;其二,强化农户之间、农户与村集体的产业关联与土地利益关联,促使小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关系,从而构建服务型合作社这一组织化载体;其三,以集体统筹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基础,重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动集体经营机制创新,进而服务于组织化机制的生成。本文对更好发挥村集体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具有启示意义。

作者: 梁  伟


作者单位: 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社会管理研究基地

关键词: 服务型合作社  村集体  组织化  农业社会化服务  小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