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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
摘要:

地方政府的创新实践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撑。本文以国家33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为研究对象,在归纳总结地方政府有关土地入市制度创新实践的基础上,从激励约束视角探讨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行为逻辑。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顶层制度框架内,通过因地制宜扩展土地入市范围、创新土地入市模式、扩大土地入市用途、探索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式等举措,积极响应中央政府有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决策部署;制度创新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激励机制作出的能动响应,其动力既源于对制度变动多元目标的追求,如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产权交易成本、促进区域平衡发展,也源于地方政府期望获得政治荣誉及晋升。进一步分析表明:中央政府在构建顶层制度框架的同时,也为地方政府制度创新预留了空间;地方政府具有制度创新的主观能动性,但制度创新的空间要视顶层制度的可变通余地而定;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采取边际调整的方式拓展既有制度边界。据此,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应推动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在国家层面尽快配套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体指导意见或办法;加快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和实施,防范随意调整规划和借规划调整改变耕地用途;强化农村土地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激发土地要素活力。

作者: 马翠萍


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土地制度改革  地方政府  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