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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促进了农户土地流转吗?
摘要:

以土地承包权为发放依据的农业补贴政策使得租地农户难以获得除自己承包地之外的补贴支持,进而影响了农户土地流转,对此,2015-2016年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了以土地经营权为发放依据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本文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2014年、2017年和2018年三期数据实证分析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对农户土地流转的影响。结果显示,首先,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总体上对农户土地转入行为没有显著影响,但提高了规模农户的土地转入规模。其次,改革显著提高了土地转入价格,对规模农户土地转入价格的提升幅度尤为明显。最后,改革增加的规模经营补贴一部分转化为了地租,抑制了农户特别是小农户下一期的土地转入行为。本文研究表明,农业补贴若要更大程度地发挥促进农户土地流转的作用,不仅需要以土地经营权作为发放依据,还需要重视农业补贴转化为地租所引起的负面影响。


作者: 杨  青1  彭  超2  许  庆3,4



作者单位: 1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2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3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

4上海财经大学三农研究院


关键词: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土地流转  地租